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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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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近期活跃  IP属地:福建

薪资: ¥3500-4500元/月

福利:
  • 五险
  • 住房公积金
  • 周末双休

要求: 本科 | 经验不限 | 语言不限 | 年龄不限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429号(原莆田县民政大楼))导航

人数: 招聘2人

时间: 5天/周

电话: 企业未公开,请通过597直聘投递简历
和TA聊聊投个简历

公司简介

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12年12月31日揭牌成立,由共青团莆田市委主管、莆田市民政局登记的非营利性、专业化青少年事务服务机构。作为我市首家民办专业社工机构,中心按照“政府主导,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各方参与”的运作思路,以共青团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需求为导向,整合共享团内资源和社会资源,为全市青少年提供优质社工服务。先后承接中央财政、民政部、团中央、省财政、团省委、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妇联、各区县团委、各区县民政局等各类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
服务愿景:有一种阳光叫社工
服务理念:助人自助
服务原则:尊重、平等、接纳、保密

二、服务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角落花朵在绽放”服刑人员子女关爱示范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阳光下的守护”服刑人员子女关爱示范项目
★民政部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项目
★共青团中央“无毒青春•一路暖阳”禁毒宣传教育项目
★共青团中央、民政部莆糖社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
★民政部 李嘉诚基金会大爱之行项目之“把爱传递 阳光情暖”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项目
★省财政预防青少年犯罪关护基地示范项目
★团省委城厢区重点青少年关爱帮扶项目、仙游县重点青少年关爱帮扶项目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市检察院莆田市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项目
★市司法局“阳光普法行 法治进基层”项目
★市妇联“阳光成长乐园”儿童之家项目
★团市委“轻松备考 12355与你同行”中高考心理减压项目
★荔城区民政局街头流浪其他人员救助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
★西天尾镇阳光社工服务站、莆糖社区阳光社工服务站、华林学校阳光•启明驻校社工服务站

三、 机构荣誉: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2014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例
◆2014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
◆2017年全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优秀项目
◆首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
◆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集体
◆2014-2017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第四届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
◆首届福建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
◆莆田市AAAA级社会组织
【岗位职责】
1、所负责项目的管理、统筹及项目实施;
2、项目内人员团队建设;
3、项目日常工作事务管理;
4、除指定外,承担项目购买方默认对接人责任;
5、配合完成上级或中心交代的其他任务。
【招聘条件】
1、诚实守信、热爱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
3、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持有助理社工师资格证并有公益项目、社工项目服务2年以上经验者;
4、有良好的沟通及语言表达能力,有社工、志愿服务经历、活动组织策划或文案撰写经验者优先考虑。
【薪酬福利】
1、被录用的社工与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为被录用的专职社工免费提供各类学习、交流、培训和课题研究的机会;
2、福利待遇:我中心的薪酬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年终奖+其他补助。
3、周末双休,每天上班7小时制,享有年假、婚假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4、中共党员,接转党组织关系省内一次性补贴300元,省外一次性补贴500元。

公司地图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429号(原莆田县民政大楼)

  • 地图
  • 街景
交通路线&生活信息
起点 终点

更新于:2023-01-28

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

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

从事对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就业创业帮助、禁毒宣传等
  • 行业政府/公共事业
  • 性质社会团体、非盈利机构
  • 规模10~50人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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