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
¥3500-4500元/月
福利:
要求:
本科 | 经验不限 | 语言不限 | 年龄不限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429号(原莆田县民政大楼))导航
人数:
招聘2人
时间:
5天/周
公司简介
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12年12月31日揭牌成立,由共青团莆田市委主管、莆田市民政局登记的非营利性、专业化青少年事务服务机构。作为我市首家民办专业社工机构,中心按照“政府主导,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各方参与”的运作思路,以共青团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需求为导向,整合共享团内资源和社会资源,为全市青少年提供优质社工服务。先后承接中央财政、民政部、团中央、省财政、团省委、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妇联、各区县团委、各区县民政局等各类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
服务愿景:有一种阳光叫社工
服务理念:助人自助
服务原则:尊重、平等、接纳、保密
二、服务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角落花朵在绽放”服刑人员子女关爱示范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阳光下的守护”服刑人员子女关爱示范项目
★民政部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项目
★共青团中央“无毒青春•一路暖阳”禁毒宣传教育项目
★共青团中央、民政部莆糖社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
★民政部 李嘉诚基金会大爱之行项目之“把爱传递 阳光情暖”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项目
★省财政预防青少年犯罪关护基地示范项目
★团省委城厢区重点青少年关爱帮扶项目、仙游县重点青少年关爱帮扶项目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市检察院莆田市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项目
★市司法局“阳光普法行 法治进基层”项目
★市妇联“阳光成长乐园”儿童之家项目
★团市委“轻松备考 12355与你同行”中高考心理减压项目
★荔城区民政局街头流浪其他人员救助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
★西天尾镇阳光社工服务站、莆糖社区阳光社工服务站、华林学校阳光•启明驻校社工服务站
三、 机构荣誉: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2014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例
◆2014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
◆2017年全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优秀项目
◆首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
◆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集体
◆2014-2017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第四届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
◆首届福建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
◆莆田市AAAA级社会组织
【岗位职责】
1、所负责项目的管理、统筹及项目实施;
2、项目内人员团队建设;
3、项目日常工作事务管理;
4、除指定外,承担项目购买方默认对接人责任;
5、配合完成上级或中心交代的
其他任务。
【
招聘条件】
1、诚实守信、热爱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
3、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持有助理
社工师资格证并有公益项目、
社工项目服务2年以上经验者;
4、有良好的沟通及语言表达能力,有
社工、志愿服务经历、活动组织策划或文案撰写经验者优先考虑。
【薪酬福利】
1、被录用的
社工与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为被录用的专职
社工免费提供各类学习、交流、
培训和课题研究的机会;
2、福利待遇:我中心的薪酬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年终奖+
其他补助。
3、周末双休,每天上班7小时制,享有年假、婚假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4、中共党员,接转党组织关系省内一次性补贴300元,省外一次性补贴500元。
公司地图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429号(原莆田县民政大楼)
更新于:2023-01-28
-
行业政府/公共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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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社会团体、非盈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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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10~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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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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